杭经开土资拆许字(2007)第018号房屋拆迁公告
(日期:2008-01-02 点击率: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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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杭经开土资拆许字(2007)第018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拆迁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因实施幸福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在江干区下沙街道中沙、上沙、松合社区下列范围内进行房屋拆迁:
东至松合、上沙社区 西至中沙、松合社区
南至中沙社区 北至松合社区
具体门牌号码:(以征地红线为准)
上述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在2008年1月10日前持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及户口簿等有效证明,到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幸福路8号下沙农贸市场西二楼与拆迁人办理拆迁补偿安置登记手续。
动迁机构:杭州中璟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动迁总负责人:夏一凡 评估总负责人:陈石磊
咨询电话:86925067 联系人:徐福根
搬迁期限: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2月28日止。
过渡期限: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或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www.hzgtj.gov.cn 杭州国土资源网
参考资料:http://www.hzgtj.gov.cn:81/jpm/dynamic/portal?action=infoDetailAction&eventSubmit_doInfodetail=doInfodetail&id=628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