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问题。根据《关于调整开发区供热网接网费的通知》(杭经开经[1997]007号),开发区供热网接网费分三个标准。 用汽容量(吨/小时) 接网费标准 4以下(含4) 15万元/吨 4—10(含10) 10万元/吨 10以上 8万元/吨 从供热网干管至热用户的连接支管材料及其它相关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2、优惠问题。根据《开发区供热工作会议纪要》(杭经开管[1999]002号文),“对已有自建锅炉的企业,其锅炉设备现有净值部分可抵容量费,如净值超过所需交容量费,容量费可全免。容量费抵后,其锅炉原则上由用户自行处理。”该优惠政策的背景是:在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后,临时锅炉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拆除临时锅炉的企业给予减免相应的入网容量费(接网费)。根据《主任办公会议纪要》(杭经开管[2004]6号文),自2004年起,管委会授权杭联热电公司在开发区范围内进行热力管网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热力管网投资体制改革后,热网接网费暂按原标准由杭联热电公司收取。因此,如今的容量费(接网费)已没有优惠政策。 3、费用交纳、管网建设请与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业务课联系,电话:86920447-3201。热用户的连接支管与干管的位置关系及具体事项,应在初步设计中说明。(经发局) |